会计服务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2021如何做分录)
2023-04-20 00:22

#税务师#小伙伴们,来练题啦~

《财务与会计》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4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2022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售价为500万元,成本为3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乙公司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了60%。2022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8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22年12月31日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240

 B.372

 C.680

 D.60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乙公司调整后的净利润=680-(500-300)×(1-60%)=600(万元),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40%=240(万元),选项A正确。

《涉税服务实务》

【多项选择题】

2020年8~12月属于甲企业(居民企业)的筹办期间,在筹办期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万元,发生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万元,其他筹办费25万元,2021年该企业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已知该企业选择在2021年一次性扣除筹办费支出。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万元

 B.可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万元

 C.可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

 D.可在税前扣除的筹办费为44万元

 E.可在税前扣除的筹办费为46万元

【正确答案】 A,B,E

【答案解析】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该企业2021年可在税前扣除的筹办费=25+15+10×60%=46(万元)。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多项选择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除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外,一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特定案件,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这些案件包括(  )。(2016年)

 A.被告行使行政裁量权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案件

 B.案件涉及款额5000元以下的案件

 C.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

 D.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E.被告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案件

【正确答案】 C,D

《税法二》

【多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特定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津补贴的有(  )。

 A.住房补贴

 B.语言训练费

 C.子女教育费

 D.供暖费补贴

 E.加班补贴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税法一》

【多项选择题】

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  )。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

 C.日化厂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普通护肤品

 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

 E.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消费税;选项C:只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日常办公费用,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icon、通信费、快递费等

财税咨询何老师

管理费用二级明细要明确!避免成为税务稽查的风险点! 近期多个企业被查处,分别都处以罚金的,都是因为把股东员工个人消费和发放给员工补贴等都计入到管理费。管理费应该如何合理分类,建议以下6点: 一、工资薪金类,主要是发放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费等; 二、日常办公费用,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信费、快递费等; 三、企业专项费用,可包括中介服务费、审计费、员工培训费等; 四、办公场所费用,包括房租、水电煤、取暖费、物业费等; 五、摊销、折旧费用,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分摊等; 六、资产减值的费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等减值费。#财经头条##财经##会计#

问:用预付卡销售成品油的普通发票企业可以直接做费用做账吗?

答: 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公司自用:

加油卡充值时取得的是不征税发票,由于没有发生实际消费,不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账务处理上计入“预付账款”科目: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待实际加油的时候再从预付账款转入成本或费用科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号《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预售单位在发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时可开具普通发票,如购油单位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用户凭卡或加油凭证加油后,根据加油卡或加油凭证回笼纪录,向购油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根据实际结算的油款向预售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所以,凭卡加油后,可以取得加油费发票作为入账凭证。

第二种情况:赠送客户

企业购买加油卡将其作为交际应酬费赠送给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范畴,应凭借购买预付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情况: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企业购买加油卡将其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属于集体福利性质,应凭借购卡时取得的发票以及相关的赠送明细,按照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了个人取得的所得的工资、薪金范围,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同时该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向员工发实物,应按职工获得非货币性福利的金额并入发放当月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CPA#每日一练来啦!

会计

【单选】

甲公司2×19年1月1日发行10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每份发行价格为100.5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2年后,每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4股甲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甲公司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确认的负债成分初始计量金额为100150万元。2×20年12月31日,与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00050万元。2×21年1月2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股份。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  )万元。

 A.96400

 B.400

 C.96050

 D.350

【答案】A

【解析】甲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应确认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转换日负债成分的账面价值100050+其他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1000×100.5-100150)-股本1000× 4=96400(万元)。

审计

【单选】

下列有关其他信息的报告要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其他信息部分说明对其他信息不发表(或不会发表)审计意见或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B.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包括其他信息部分

 C.如果对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或者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其他信息的影响

 D.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包括其他信息部分

【答案】D

【解析】选项D错误,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以包括其他信息部分。

税法

【多选】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据实扣除的有(  )。

 A.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

 B.业务招待费支出

 C.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成本

 D.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答案】C,D

【解析】选项A: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超过规定的部分,不能扣除;选项B: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经济法

【多选】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但不得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B.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指定清算人

 C.合伙企业清算的,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无须公告

 D.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在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2)选项B: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3)选项C:合伙企业清算的,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将清算人成员、清算人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财管

【单选】

甲公司向银行借款900万元,年利率为8%,期限1年,到期还本付息,银行要求按借款金额的15%保持补偿性余额(银行按2%付息)。该借款的有效年利率为(  )。

 A.7.70%

 B.9.06%

 C.9.41%

 D.10.10%

【答案】B

【解析】利息=900×8%-900×15%×2%=72-2.7=69.3(万元)

实际借款额=900×(1-15%)=765(万元)

所以有效年利率=69.3/765=9.06%。

战略

【单选】

中海路桥建设公司最近承接了一项跨海大桥建设项目。该公司根据以前完成的一个类似项目的相关数据,并结合环境的变化,对新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中海路桥建设公司采用的风险管理办法是统计推论法中的(  )。(2018年)

 A.正推法

 B.前推法

 C.后推法

 D.旁推法

【答案】D

【解析】“根据以前完成的一个类似项目的相关数据,并结合环境的变化,对新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中的“类似项目的相关数据”“结合环境的变化”都与旁推法契合,选项D正确。

#CPA# 有个会计实务中一直有点纠结的问题,你们实务中是咋处理的[what][what]:

1、对于一般企业来说,为建设工程项目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到底应不应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

2、如果资本化了,纳税的时候要不要调费用化??

虽然2016年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明确了项目建设管理费包含业务招待费,但文件主要适用行政事业单位和央企…!

但实际中不少企业参照这个文件,资本化了…!特别是每年业务招待费有指标限额,但是每年招待费又比较多的企业…!

但汇算的时候,遇到的大部分企业都不会重新调费用化,按扣除标准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而是转固后摊销进费用…!

大家实务中是咋处理的嘞?欢迎留言交流…!

这里是@90后审计小哥vlog ,记录分享审计和考证生活,欢迎关注交流[来看我][来看我][来看我][玫瑰][玫瑰]

#财经# #财经头条# #会计# #财务# #初级会计# #中级#

一家企业,在春节和中秋节前夕从某商场两次共购买办公用品80000元整,不用问了,这发票肯定有问题。

我找到财务经理说,这八万元办公用品需要做纳税调整。财务经理反问我,办公用品为什么要做纳税调整?不能税前扣除吗?

我说正常情况下,办公用品不需要作纳税调整,但这两张发票怎么回事,你自己心里应该清楚啊,还要我多说吗?最后财务经理承认,买的是购物卡。

这个事情本来其实很简单,购物卡属于预付卡性质,根据规定,在买卡时商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内容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栏填写不征税。企业在收到发票后,根据购物卡的实际用途,记入招待费或办公费、福利费等。

计入招待费的,需要按规定比例进行纳税调整,而计入办公费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所以一些企业才改头换面,要求商家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

现在为什么需要做纳税调整?因为发票内容与业务事实不符,属于虚开发票。根据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可以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企业抓紧与商场联系,将发票退回重开。

一老同学打电话,让帮忙开40000元的发票。他说老板安排凭发票领年终奖,没有发票就要扣个人所得税。

我说你们这简直是胡闹啊!告诉你们张老板,这么做不行。

公司发放年终奖,本来是好事。公司凭年终奖发放明细表、转款凭证等,据实进行账务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可以税前扣除。在发放年终奖时,公司需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现在改成凭发票报销,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员工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公司没有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要追缴个人所得税,还可以对公司处以少交税款0.5至3倍的罚款。因此,这种做法,无论对员工还是对公司,都存在涉税风险。

即使员工都能够找到发票,但这些发票有可能五花八门。在年末年初突然增加大量的费用发票,本身就很容易引起税务人员的警觉。另外,有的发票并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比如招待费发票,需要按规定计算扣除。因此,这种做法还有可能造成公司多交税款。

2021年,年终奖依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公司没有必要因为年终奖去干违反税法的事。

你们张老板和我是好朋友,以前在发票方面出过问题,现在怎么还想干这事?算了,我来给他打电话。

企业对外送礼,打个自己的logo就能节税不少!

在上海我经常去参加一些创业活动讲些课,主办方会送些小礼品。大多数都是打上这些园区的logo,说明园区管理企业还是很懂节税的。

企业对外送礼,让厂家印制上公司的名称、LOGO等,不仅能起到对企业的宣传效果还能节税:

1、如果你只是买了普通的商品送给客户,没有带有宣传标志的礼品属于业务招待费。而印上logo和公司名称带有宣传标志的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

2、具有业务招待费性质的礼品属于增值税不得抵扣范围,具有业务宣传费性质的礼品不属于增值税不得抵扣范围。

3、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必然面临纳税调增,业务宣传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不一定面临纳税调增,二者扣除限额不一样。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注意结转以后年度扣除无年数限制)。#财经头条##财经#

十年前刚工作那会儿,我经常去一家测绘院送账单。当时,觉得他们的报销方式好特别,现在仔细想想,他们的财务挺专业的。

第一份工作就酒店的应收会计,主要负责客房以及配套服务的收入核算。那时,客户众多,而且都是挂账。

印象比较深的是一家测绘院,消费很高,每次都是一两万。而且我们发票必须给他们开会议费。实际上,他们会议并不算多,主要都是餐费。

我第一次去的时候不懂流程,直接找测绘院的那个女会计报销。女会计一脸阴沉,说发票背面一定要有他们两位领导的签名。

后来,两位领导接待了我,寒暄几句,立刻就签了字。我拿给会计,她满脸微笑,立刻把账就录了,然后给我签字,说马上就转钱。

后来我换了工作,每年负责集团的企业所得税汇算。那时才明白,如果我开餐费发票给他们,他们做账的时候,是记入“业务招待费”。而业务招待费在所得税汇算时,要做调整,只能列支60%的费用。

如果记入会议费,那么可以全额列支费用。所以,那家的会计的确给企业规避了很多的税。

不过,作为会议费入账,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其实会议费的证明材料,企业内部完全可以造假。而且,测绘院这种高收入的事业单位,一年二三十万的会议费真不算很高。从重要性角度来看,测绘院列支会议费,还是比较合理的。

所以,后来每每想到这家单位,我觉得那个女会计真挺“聪明”的。

你们觉得呢?如果你是那位女会计,会冒风险给单位避税吗?说说你的真实想法。

#职场干货# #会计知识干货##职场#

公司怎么把钱安全地转给股东?这是风盛君的客户经常提出的问题,在这里先说几个实用基础方法。

一、税前费用支取

对于公司经营来说,有些费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要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并且合理。比如说:

 

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股东本来只是公司的投资人,并不是公司的员工,所以默认情况下是不能领工资的,但是你也可以把自己变成公司的员工,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通过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要注意金额),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降至10%左右。因为有个人的免征额和专项附加扣除,就可以相应地抵免一部分个税。

 

领取备用金:根据公司制度(可以自己制定),员工可以有备用金,那么这就是合理的。但是需要注意,后期冲抵的发票必须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

 

直接报销: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拿来报销。但是如果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开支就不行了,因为公司税前不能扣除。

 

资产使用费:如果股东有借款给公司,那么公司应当向股东支付利息;如果公司使用了股东的个人资产,采用的是租赁的方式,那么也应向股东支付租金。这种情况下视为股东的收入,也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20%,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

二、税后利润分配

税后利润分配就是分红。但分红有不同的分法。

 

股东直接持股:如果直接分红给个人,那么税率20%。如果股东只是想用于生活费使用,那就不建议用分红的方式,用上面说的工资薪金更好。

 

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这个情况下不会涉及交企业所得税,也是很多企业设立用于员工持股平台。如果平台设立在税收优惠的地区,那么可以将综合税率降得比较低。

 

有限公司持股:这种情况下,很多时候不是为了实际分得资金,而是为了做进一步的投资。如果是为了再投资的目的,那就不要采用分红的方式,用这种方式可以免于重复征税。

 

三、资产占用

最常用的就是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借款,借的钱总是要还的。并且还有几个问题。

 

一是占用时间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就视同分红,要交税;如果为了避免交税,那么年底前要还款,就可能会让股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并且还要注意避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综上,股东需要从公司获得的资金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用途,需要合理地规划好各种方式和资金往来途径,在降低综合税负的同时,保证合法性和合理性。

 

风盛君五月在线下(广州)有一个企业风险预防系列讲座,主要内容为在金税三期日益完善、四期加紧建设,税收征收监管日趋规范和严格的环境下,企业主用个人账户做企业的经营性收支使用,税务和法律方面已经不再是有没有风险而是有多大风险的问题,企业主如何预防,公司治理如何规范?有兴趣的企业主欢迎线下参加。

本文参考了“纳税筹划实务”公众号在2020.8.9号的文章,特此说明和感谢。

欢迎转载,转载请保留署名权,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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