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 #严防妥处校外培训机构卷钱跑路#】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通知,就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通知指出,要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落实培训收费管理政策,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要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预收费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纳税,应如实开具发票。
通知强调,要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包括本通知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实行预收费银行托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托管银行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培训机构、学员费用。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与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教育等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
通知明确,教育、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协同监管。建立定期共享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有关信息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要将培训机构的预收费情况纳入其诚信建设内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信用建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培训机构规范运营,积极主动将培训预收费纳入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尽快组织并完成对本省(区、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情况、是否存在“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改。#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不得用培训贷#
#洛阳24小时# 【洛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持续整治教育收费乱象,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今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7月10日,该局联合洛阳市发改委、洛阳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机构的教育收费行为。
■检查范围
全市各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机构2020年以来的收费行为。
■检查重点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依据现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课后服务中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等违规问题。
●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
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职业学校举办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在学生缴纳的学费之外,学校、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
学校将学费与培训费等捆绑收费,收取培训费未遵循学生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参加各类培训并收费;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收费公示不规范;
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
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
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
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额外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收费不执行政府最高限价;
中小学校以家委会名义摊派收取资料、试卷、取暖、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
高中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并收取借读费;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范围内的学费标准;
高等学校收取补考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超标准收取转供水电费,非学分制学校收取重修费;
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校外培训机构、高考咨询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
同时,相关部门将结合辖区实际选择比较突出的乱收费问题进行治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问题。
据悉,专项检查将利用提醒告诫、行政约谈等手段,提醒告诫各类教育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督促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上报,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且及时整改的问题,可依法依规从轻或免予处罚;畅通投诉举报,坚决曝光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市民如果有相关线索,可及时拨打24小时热线12315投诉举报。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吴晓潇)
北京双减落地,推动培训机构所有行为透明化。
#北京双减政策发布##教培江湖#
文件规定:学科类培训机构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书相关信息)、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人聘用外籍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来华工作许可证件编号),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及网站进行公示。
也就意味着,培训机构所有的培训行为,从资质到课程,到老师,全部必须透明化展示,教培虚假宣传、包装的情况将彻底改变。
对于正规办学的机构来说,也算是一个好事吧。不需要什么营销套路,真正比拼的就是课程老师。回归教育本质。#头条教育#
教育培训退费维权!怎么讨回,真的有那么难吗?
现在培训机构遍地都是,可见有多暴力,常见的就是录制视频课件,价格由高到底不等,而这种模式,被很多教育机构模仿,付了钱,学习的时候发现,什么用都没有,先前承诺的能学会,能精通,都是石沉大海,这种情况消费者内心肯定是不舒服的,协商退费,机构推三堵四,怎么办?
首先,在协商之前,要弄清楚几个问题,
1、这个机构,是线上还是线下的
2、是否走的正规流程,有没有合同,付款收据等证明
3、收款时,是否确认清楚权责以及退费的问题
如果说是线下的话,我建议呢,先去线下找找看,试一下,这个时候一定要注意了哈,做好相关证据的手机,比如录音,对方的营业执照等等,那么问的时候,一定要询问,能不能退,退多少,为什么要扣除这些钱,如果不能退,是什么原因,就这些问题,翻来覆去重复性的去问,不要怕唠叨,不要闲墨迹,一定要引导对方,说更多的话,说的多了,错误也就多了。如果说是线上的,就和对方聊天的时候引导对方,为什么不能退等话题。
当和机构确认完事以后,结果不是自己满意的话,你就可以通过响应的法律法规,来施压对方,达到退款的目的了,首先就是工商反馈,这部虽然不能让对方立马给你退款,但你一定要有一种心里,就是对方收了你的钱,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那么你也不能让对方舒服,对吧,切记,这个步骤不能拖,尽快能提前就提前,很多退不回来的,有证据丢失的,合同没了的,过了有效期的,各种情况都有吧,所以尽量要快。
上述步骤都做完了,对方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话,有条件的,可以找个律师,起诉对方,没有条件的,也可以自己操作起诉(起诉过程也不是很难,证据收集找个专业的人问一下就可以了)起诉成功后,等待判决就行了,根据我们的经验,基本上等不到开庭,对方就主动调解撤诉了,这里面有一些规章制度,会对机构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机构不会因为你这么一个人的学费,影响到他们后续做生意,毕竟他们是理亏的。
综上所述呢,就是整过过程,每个人的情况不同,处理起来的方式也不所不同,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这样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 如果你也有类似情况,可以下方留下问题,看到会一一回复哦#教育机构退费# #培训费维权#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开信
孝感市各校外培训机构:
自“双减”工作实施以来,我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对此项工作深刻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五一”假期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积极行动,严格自律,做到“四严禁、四严格”。
1.严禁两证不全开展培训。严禁无两证(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学科类培训。严禁持有“教育咨询”、“托管”、“文化传媒”“乐器维修”及其他不含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业执照,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
2.严禁开展“隐形变异”培训。严禁以“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等名义或“一对一”“一对多”隐形变异开展“地下”违规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作文、阅读、珠心算等)培训。
3.严禁利用不公平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全面使用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版)》网址:
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开具正规票据。
4.严禁违规发布广告。不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上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
5.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且同时满足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收费项目与标准按要求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义务教育学科培训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我市具体标准是: 10人以下为28元/课时/人次;10-35人为23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为18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高中阶段参照执行)。必须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未开设银行托管账户的不能收费。
6.严格规范培训服务行为。按要求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并向主管部门报备审查。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7.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完善“全国校外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机构信息,定期更新教师信息、班次安排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8.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孝感防指办发〔2022〕26号文件要求,2022年“五一”假期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活动)。
市、县两级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教育、市场监管、发改、公安等部门将组织开展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的联合专项检查,对“两证不全”“隐形变异”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将严肃查处,通过各级媒体通报黑名单。
请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办学、诚信经营。
孝感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2年4月26
小伙子,你面试通过了,但是因为你专业技术不够,要先参加入职培训才可上岗。培训费用是23800元,没有钱?没关系,我们可以帮你贷款,然后等你上班了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就行了。
近日,山东济南,刚出社会的小磊面试了一家公司,上面这段话就是面试公司对他说的话。就这样,小磊在当时稀里糊涂地就贷款交了钱,事后觉得不对劲,找到培训机构要求退款,机构拒绝退款,甚至还以“违反学校制度”为由,反而向小磊索赔23800元。
这件事看起来有点荒谬,但却是实实在在的发生的。为什么这么明显的骗局小磊没能看出来呢。
原因有一小磊是刚出社会的新人,比较单纯,对这个社会还不了解。二是一般刚出来找工作的新人,都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工作。三是没有养成涉及金钱来往时,要提高警惕的习惯。
那么要如何避免陷入这种,打着招聘的名头,实际是要收取培训费的陷井呢?
1、对于准备要进入社会的新人,最好的办法是,由已在社会打滚过的熟人带着,传授经验。
2、新人找工作时,不可急于求成,有一个成语不是叫做“好事多磨”嘛。
3、一定要记得,公司但凡说要涉及金钱的,一定要提高警惕,这种公司99%都是骗子公司。
总之,找工作的时候面对的都是陌生人,我们要随时保持警惕的心,特别是刚出社会的年轻人,当对方说要涉及金钱时,一定一定不要上当。
大家认为是不是这样子呢?#济南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