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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师报名条件(税务会计师在哪里报名)
2023-04-20 10:28

又到了每年的国考报名阶段,公考职场达人带大家一起来对比一下2022年和2023年国考招录的条件要求,以上海税务的岗位为例,看看条件设置上发生了哪些变化,便于大家精准报名,提高上岸概率:

一、学历要求方面更有利于研究生报考!2022年上海税务对应届生设置了两类学历要求的岗位,招收354名仅限本科生职位,招收90名本科及以上职位。今年招收420个应届生,招收77名仅限本科生职位,343名本科及以上职位。笔者分析后发现,去年两类岗位的报考比例有显著差别,2022年,上海税务应届本科生岗位的报考比例为1:20,而应届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报考比例达到1:56,此次调整很明显更有利于研究生报考!

二、专业要求方面更有利于文科生、理工科!2022年,上海税务招录中对经济商学类专业(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统计学类、工商管理类)更为倾斜,共招收了251名经济商学类岗位,另外,招收174名计算机理工类(数学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商务类)岗位,175名综合文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公共管理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英语相关专业)岗位,2023年,各类专业名额也有较大调整,设置了192名经济商学类岗位,218名计算机理工类岗位,186名综合文学类岗位。笔者通过数据分析,去年上海税务计算机理工类专业岗位报考比例为1比93,综合文学类专业岗位报考比例为1比91,经济商学类专业岗位报考比例为1比64。此次变化,一方面估计是信息化改革需求,另一方面有利于文科、理工科报考!

三、每个区局均设置不限制身份职位。2023年在不限应届生不限基层工作经历无附加条件的岗位中,上海每个区对每一类专业都设置了岗位,实现了全覆盖,给大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Tips:大家在报名时,一方面可以根据往年报考数据进行预测,另一方面也要根据招录人数的再分配进行调整,才能找到报考的最佳策略。

欢迎大家关注公考职场达人!#10个关键词读懂2023年度国考招录新规定# #2023年国考报名#

税法上是以票控税,企业发生的成本和费用,除符合一定条件外,应当取得相应发票才能税前扣除。所谓的符合“条件”,是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等不超过500元的,也可以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前提是,收款人没有进行工商注册,且提供的收款凭证上有收款人、收款人电话及其身份证编码等,才可以扣除。

支付自然人的劳务费,如果超过500元了,个人认为,只要正常申报和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了,税局大体上是认可的,并没有严苛到尽管依法代扣预缴个税了,没有发票就不承认这个费用了。

现实中有两个例子可以探寻。

例子1:保险业和保险代理业,保险公司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给代理人发的佣金,有的是到税局集中代开发票的,有的是没到税局代开发票,但也税前抵扣了,数十年来,税局也没不让扣除或纳税调整。

例子2:头条发的佣金。头条每月发给成千上万用户的佣金,这个佣金代扣预缴个税后,估计也不会到税局代开发票,税局也是默认这个佣金进行税前扣除的。

大家认为呢?

【法律规定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否则会有行政处罚】我国《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演员不得以假唱欺骗观众,演出举办单位不得组织演员假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假唱提供条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出进行监督,防止假唱行为的发生”。以假唱欺骗观众的,观众有权在退场后依照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要求演出举办单位赔偿损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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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头条网友留言:税局来电要求退税,一边要退,一边要查!究竟是退还是不退?

特别提醒:

1.对于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的,毫无疑问税务机关会依法及时退税。税务机关在退税时会进行一般性审核,没有发现明显问题,会及时退税。

2.如果税务机关后续管理发现留抵退税疑点,会采取评估检查等方式查核是否存在问题,对骗取留抵退税行为毫无疑问是真正打击。

3.因此再次提醒企业申请退税前一定要注意自查是否符合退税条件、增值税销项税额确认、进项税额抵扣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存在问题,一定要主动更正,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不过也不要过度焦虑,如果是政策理解偏差、计算错误等非主管故意骗税行为,一般税务机关会提示提醒更正。

现高新区职住平衡条件:

1.具有合肥市购房资格;

2.工商税务关系在高新区企业的职工,连续在高新区企业缴纳社保满1年;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无自有住房;

4.家庭成员中(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子女)若有多人符合职住平衡政策,仅可一人申请。#合肥头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人民日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  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人民日报)

【这10类税收违法行为,符合规定条件不予处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1.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

2.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3.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4.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没有违法所得

5.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且没有违法所得

6.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缴销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

7.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8.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

9.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10.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收起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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