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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gps(汽车gps是什么意思)
2023-04-11 22:33

非常垃圾的一款定位器,汽车定位永久免费就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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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给老公汽车偷装定位器!法院判决:赔偿精神抚慰金2000元。】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2020年9月17日,妻子路女士在丈夫刘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其名下雪佛兰轿车安装了定位器。据刘先生所说,“我驾驶汽车上班途中,她(路女士)打电话告知我,她在车上安装了定位器,可能会爆炸”;当天中午,刘先生前往4S店拆除定位器,发现定位器已经没电。刘先生认为妻子路女士这一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健康权、财产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遂将她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来源:红星新闻)

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审理判定:妻子确实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赔偿丈夫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法院认为,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路女士有权过问甚至调查刘先生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即目的上具有正当性;但路女士为了实现正当目的,通过私自安装定位器的做法来实现,明显又具有违法性。违法必担责!

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1033条同时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路女士对丈夫刘先生的行为,明显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路女士侵犯刘先生的隐私权,给其精神上造成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法院对刘先生要求路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酌情判定赔偿金额为2000元。一审法院判决后,路女士不服上诉,二审仍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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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app车辆位置一直不更新,是错的怎么办?是汽车GPS出了问题吗

#书籍摘录#杨峰失踪了,手机没有信号,汽车上的GPS定位也失效了,整个人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急的杨部长如同热锅上的蚂蚁,责令李志腾他们迅速查找,要知道杨峰可还是在缓刑期间,出了什么岔子很麻烦的。——《橙红年代》

给汽车定位,!?…?…有那么多方法,给不懂事的人容易丟失的人戴个定位器,为什么不戴个定位器,有个定位器,去到那里都可以找的到。

长江说法 湖北广电《长江说法》官方账号

50多天过去了,王琦妈妈由于悲伤过度,身体状况不好。王琦爸爸也在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女儿的下落,有知情者可与1850411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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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车子装定位器,你还有理了?!”近日江苏镇江,一女子赵某遇到了一件让她异常气愤的事。她和老公陈某正在“离婚冷静期”,陈某竟然在赵某的车上装了定位器,并振振有词的说:我还是你丈夫,我有知情权。

有媒体街头进行调查,大部分民众觉得如果老婆或者老公在自己车上装了定位器,并不是什么大事,都表示无所谓。可这个真的是无所谓的事吗?镇江就有这样一对夫妻为此闹上了法庭。

2个月前,赵某因为陈某对她家暴而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因陈某坚决不同意,法院发出“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予两人60天的冷静期。

赵某和陈某两人婚后不久就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赵某由于有了三个月的身孕,为了孩子一直对陈某多有忍让。一天晚上,赵某的妈妈上门看望女儿,发现女婿在外面喝得烂醉很晚才回家,就忍不住唠叨了两句,陈某却出言不逊。为此两人又大吵一架,,陈某甚至动手暴打了赵某。

赵某觉得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就去做了人流,并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搬回了娘家生活。

原以为这段婚姻就这样了。没想到,近日,赵某开车去拜访客户的途中又收到了陈某的电话。

“你在公司吗?”

“有事说事,其他无须打听。”赵某回答。

陈某冷笑着说:“你不在公司上班,去外面幽会了吧。” 赵某禁不住呵斥道:“你凭什么跟踪我?”

陈某得意地说,你的车上有定位器,根本用不着跟踪。三分钟后,赵某就收到了陈某发来的微信图片,显示定位器在排气管处。

赵某立马去车行请修理师傅将定位器拆除。修理师傅告诉赵某,正常情况下,定位器是不能放在排气管边上的。定位器受不住高温,有安全隐患。

赵某拿着定位器去质问陈某,陈某却还振振有词:“我还是你的丈夫,夫妻之间享有信息知情权。”两人再次激烈争吵,陈某又动手打了赵某。后经赵某报警,派出所民警对陈某给与了口头训诫。

事后,赵某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向当地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要求陈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赵某认为,尽管她和陈某是夫妻关系,但在法律意义上,两人还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并不意味着二人可以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任意侵害对方的隐私。而且,从车行师范口中得知,陈某安装的定位器,遇高温很容易引起爆炸,这个也侵害了自己的健康权和财产权。

而陈某认为,双方仍为夫妻关系,自己有权知悉涉案车辆及赵某的行程信息。同时,赵某使用涉案车辆时的位置及行程不属于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且在安装定位器的次日便通知赵某,客观上并未得知赵某使用车辆的位置及行程。

况且,赵某已在另案中起诉离婚,很可能是第三方插足所致。作为丈夫,陈某认为他有权利对赵某的个人活动展开调查,不存在侵犯赵某隐私的问题。安装定位器的行为也未给赵某造成任何实际的损失。

@法庭经过不公开审理,围绕三个争议点进行了评判。

第一,赵某的何种权益受到了侵害?

依据赵某提交的手机通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车行结算单等证据显示,陈某主张其安装定位器的目的在于随时知晓车辆位置。陈某和赵某是夫妻关系,一般情况下,如果安装定位器用于车辆安全保护,大可不必隐瞒对方。陈某却对其行为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

但如果行为人收集他人的行踪信息是为了窥探行踪信息所隐含的私生活秘密,便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了。

从另案可以得知,陈某和赵某已进行了离婚诉讼。结合本案,再无其他合理解释时,认定陈某通过安装定位器获取他人隐私的主观目的这一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因此,陈某侵犯的是赵某的隐私权,而非个人信息,即以“跟踪”的方式对赵某的私生活进行“窥探”。

第二,陈某是否具有对赵某个人活动的调查权?

《民法典》第1043 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陈某虽然有权过问甚至调查赵某是否具有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不当行为,但他却通过私自安装定位器的做法,明显具有违法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这其中包括以侵害他人隐私而获得的视频资料数据,进一步体现了法律、司法解释对手段不合法而获取他人私密信息的否定评价。

第三,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此,法院指出,陈某虽然通过电话告知赵某的车辆排气管处有定位器的事实,且目的上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是,陈某的违法行为己实施较长时间,对赵某隐私的窥探并非短期的轻微侵害。考虑到陈某的目的、方式,特别是加害时间的长短等因素,应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

2022 年4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某基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陈某赔偿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元,驳回赵某的其他诉公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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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中国应该尽快去除gps定位点,应该尽快清楚根除,北斗车子已经用了,为什么还有很多gps固定点不更换

汽车大巴很多年前就有GPS定位仪,你觉得飞机会没有?为什么找不到?//@978586969:醒醒吧//@江边看风景:飞机上有芯片科学家,还有什么谜团不能解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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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电子围栏技术已经有了,共享单车就是。在汽车上装定位器,监控乱停乱放,技术上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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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爆料# 建议北三环花园路立交一层重新布置车道:把现有非机动车道改为路内停车位,把最外侧机动车道改为非机动车道,其他车道不变,并增设机非隔离栏(图二)。 这里交通特点是,1.机动车少,非机动车超多。2.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多,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乱行车多(图一)。 本着疏堵结合,规范行车,方便群众的原则建议进行上述改造。请有关部门调研。@大河报 @高瞰一眼 @河南都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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