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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珍律师:医院称疑被迫吸毒少女送医前已死亡
2023-04-12 08:40

“担心自杀后儿子被欺负,只能杀了儿子!”广东广州,发生了一起毁人三观的杀子案。凌晨,女子彭某趁儿子熟睡之际,用枕头使劲捂住他的口鼻,并双手掐住脖子致其死亡。然后,通过割腕、喝洗洁精、上吊、跳楼等方式自杀,均未能成功。最后被群众发现并送医抢救,苏醒后她主动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彭某和前夫做生意破产欠下外债,被逼借了高利贷。期间,丈夫吸毒、彭某赌博负债30万,无力还债。后彭某入职某公司出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公司资金共946万余元。事情败露,绝望之下她萌生了自杀的想法。但想到自杀后年幼的儿子无人照料,还可能被同学欺负嘲笑、被债主侮辱,于是做了一个愚蠢而恐怖的决定:先杀子再自杀。这才发生了故事开头那令人痛心的一幕。

一个吸毒、一个赌博,再好的运气也被败光了,可怜可悲。而彭某不仅贪婪,还自私、有着畸形的亲子观念。自己死还要搭上儿子的性命,可悲又可恨。无论如何,彭某杀害儿子和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都已涉嫌犯罪,应当受到严惩。

彭某掐死儿子,显然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我国适用死刑是非常谨慎的,采“少杀慎杀”的原则,只有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坏和造成恶劣后果的情况,才会判处死刑。

具体到本案,虽然她杀害儿子的行为让人匪夷所思,但她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获得了前夫的谅解,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最终,法院对于彭某的杀人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此外,彭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资金,还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83条的规定,侵占公司财产数额较大的,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般侵占超过300万,就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了,但是因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还用名下房产赔偿了单位损失,所以法院对于彭某职务侵占的行为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决定对彭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一失足成千古恨!高利贷、赌博,毁掉人生的两大杀器,彭某全占了。自己酿成的苦果,只能自己吞下。梦回时分,想起儿子那灿烂的笑脸,不知彭某是否能心安?朋友们切记,远离黄赌毒,还有高利贷!

对于彭某杀害儿子的行为,您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转发!#广州头条# #广州资讯# #女子侵占公司946万败露后杀子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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