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省会计信息中心简介
山东省会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是山东省财政厅下属事业单位,依财政《会计制度》和《凭证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办理财政会计信息监督,制定和管理财政会计凭证等工作。
二、宗旨
中心依照《山东省财政会计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以监督指导、服务财政的宗旨,竭力为财政部门提供会计管理服务,通过完善信息管理机制,推动财政会计管理走向精细化、服务化、规范化,协助财政更好地履行公共职能,实现财政信息化建设及监督管理之目的。
三、功能
(1)办理财政会计信息监督管理,发挥政府公共财务会计信息的不可替代性作用,监督指导各部门准确按时上报会计信息。
(2)根据政府下发的会计制度手册、凭证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制定和管理财政会计凭证,完成网络凭证管理注册流程,对财政凭证信息进行实时监测,检查凭证完整性、准确性。
(3)协助财政部门会计信息采集和上报;财政机构要设立会计信息工作机构,定期将本机构工作的有关数据通过中心汇总上报财政厅;
(4)开展政府会计制度的研究、论证与推广,及时提出改善改进政府会计制度建议,促进完善现行会计制度;
(5)开展财政信息化工作统筹指导,联合各地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财政信息保障工作,维护各部门财政会计信息安全。
四、中心现有设施
中心现有三层楼建筑,及总占地面6000多平方米。设有办公室、教室等,拥有电脑、网络设备、普通复印机及大幅面平行线复印机等办公用品。
五、开展活动
为更好地服务政府,中心组织和开展了一系列的会计工作活动,如市县政府会计信息采集检查、财务收支账户核查、凭证管理、政务公开等现场调研和视察,为当地会计信息管理而开展实践拓展。此外,中心每年还会组织全省政府会计报表汇总上报评审活动,每年组织财政会计专业人才进行财政会计培训课程,积极推动全省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
六、服务内容
中心为全省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提供数据库咨询服务、调节设备分析、会计信息处理、会计信息审核咨询、网络核算设计咨询、会计报表分析服务等;同时,中心还可提供培训服务,满足不同部门和地区对会计知识和技能的需要。
一、“山东省会计信息中心”概况
“山东省会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山东省财政厅下设的一个省级地方政府机构,报财政厅直接领导。中心成立于2000年7月30日,是山东省重大的政务管理机构之一,现有全职职工23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授级高级职称30人,副高级职称20余人,硕士1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59人。
二、中心设置目的
中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全省会计信息工作体系,创新会计信息化管理模式;推动和落实会计制度改革;促进会计信息交换与共享;推动全省会计信息技术标准的全面实施;引导全省会计信息化工程的规范化发展。
三、中心职能和主要业务
(一)总的职能。中心的总的职能是:建立和完善省级会计信息工作体系,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制度改革,促进会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推动省级会计信息技术标准的全面实施,引导全省会计信息化工程的规范化发展,开展会计技术培训,提供会计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和监督省内会计信息行政执法,开展会计有关的科学研究和试验推广,向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会计信息服务,开展国内外之间的合作。
(二)主要业务。主要开展以下业务:
1、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与会计信息化建设;
2、制定、研究、修订和宣传全面实施会计信息技术标准;
3、开展会计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4、为地方政府信息化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政策支持;
5、开展会计有关的科学研究、教育、技术实施、数据处理工作;
6、开展会计信息行政执法、监管、监测和分析;
7、组织开展有关会计信息技术交流和合作。
四、中心协作机制
(一)与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中心主要承担财政部的会计情报服务工作,紧密配合财政部在深化财政制度改革,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加强会计司法等工作;同时,还要加强与山东省财政厅、区上有关部门的合作共享,共同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会计信息化建设以及司法监督和分析等工作的实施。
(二)跟其他会计管理部门建立交流机制。中心要积极搭建全省地方政府会计信息化工程的服务平台,及时发掘和分析会计信息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收集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计信息服务措施,完善由此取得的新经验、新知识,努力实现全省会计信息系统的协作共享及会计管理效率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