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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垂坤律师:多部门要求严格管理盗墓题材作品
2023-04-12 11:28

多部门要求严格管理盗墓题材作品:看剧虽有趣但不可以身试法!

 

盗墓笔记、鬼吹灯等等作品,不论是小说本身还是改编成影视剧,都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追捧!但是,以后此类盗墓题材的作品在创作和呈现上就要受到更严格的限制了。近日,多部门共同制定《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提出要对“鉴宝”“盗墓”等题材的影视和网络视听作品严格管理。#多部门要求严格管理盗墓题材作品# #奇案大侦探第一季#

 

前不久还有网红为了吸引流量博人眼球直接到古墓中进行直播,甚至还随意打开棺木取出骨头展现在直播镜头前。这不仅是没有文物保护意识的表现,甚至是没有法律意识的表现!那么盗墓等行为都有可能涉嫌什么犯罪呢?

 

首先,对于仅仅是盗掘古墓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具体而言,本罪指的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在本罪中,特别要注意的是何为“盗掘”的行为。所谓盗掘,既不同于盗窃行为,也不同于对文物的破坏行为,它是指未经批准私自挖掘的行为。因此,只要是私自挖掘,不需要窃取其中的文物等,就可构成本罪。

 

其次,若是在盗墓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毁坏文物的,则可能构成故意/过失损毁文物罪。不过并非任何毁坏文物的行为都能构成本罪,本罪保护的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另外,对于前述文物,要是损毁程度很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作为犯罪处理,但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批评教育。

 

另外,在盗墓窃取文物后进行倒卖的,则有可能构成倒卖文物罪。具体而言,本罪指的是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要特别注意的是,并非仅仅出售文物的行为构成本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售或者为出售而收购、运输、储存《文物保护法》规定的“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的,都属于倒卖文物罪的“倒卖”行为。

 

最后,要是行为人盗取文物后将文物走私国外的,则可构成走私文物罪。根据刑法规定,本罪指的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这里是一种单向走私,也就是本罪只处罚将文物走私到国外的行为,至于将文物走私入境,则不在本罪的规制范围之内,后者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物是我国悠久历史的见证,体现了古人的智慧。因此,我们应当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到文物犯罪工作的预防和打击之中,更好地将这些历史的财富交到后辈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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