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员刘虎在公司工作已经20年,每月工资12000块钱。他曾经要求加薪,HR说:“咱们本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才4500元,老刘,你的工资不低了。”可事后出现了逆转,
老董事长退位,新来的老总刚上任,就宣布:40岁以上的老员工,预期年终奖都按月提前打到工资里,多了不退,少了补齐。
刘虎知道这个方案后,十分开心。
从这几年来看,公司的年终奖大概也就2万多一点,但是所谓“落袋为安”,按月提前发总是好事,万一有变故,年终奖也可能一分钱都没有。
不过,HR却强烈反对这个方案,老总说,那就先搁置下来,听听那些老员工本人的意见。
刘虎十分生气,带着几个老员工,到HR的办公室吵了起来。
老总听说后,放了HR一个月的假,部门工作暂时让人事专员小钱负责。
小钱当上临时负责人后,马上约了刘虎他们谈话,并且还主动提出,下个月就先把20000元打到他们的卡上。
刘虎他们高兴地合不拢嘴,直夸小钱年轻有为,今后一定前途无量。
没想到一个月后,HR休假回来,又以“违规操作”为由,要扣老刘5000元工资。
说起刘虎的“违规操作”,也并非“无中生有”,他在一次系统调试中,无意中弄错了权限,导致一些重要数据在外网泄露。
但当时这件事,已经被技术经理icon压了下来。
这次突然“旧事重提”,让老刘有些愤怒。
于是,他直接跑到老板总那里,告了HR一状,还说“他虽姓郝,人却很坏。”
老总说:“老刘啊,我刚上任没多久,也不能不考虑中层的意见,这样吧,扣钱这事,我不批准,但是你也要给他台阶下。”
“什么意思?”刘虎一时有些懵。
老板说:“你回去写个检讨,把上回犯的小过失稍微带一下,认错态度诚恳一点,这样呢,我可以顺便表扬他,让他以后不要再针对你。”
刘虎一听,连连点头,暗想:只要不扣钱,写个检讨算什么?
于是,他当场就写了份检讨书,签上了名。
老板把小钱叫了进来,让他把刘虎的检讨书收好,暂时不要告诉HR,等几天再说。
但是,HR很快就知道了这件事,不禁长叹一声,说了句:唉,老伙计们又要上当吃亏了。
随后,HR向公司提出辞职,老总挽留了几句,紧接着就宣布小钱担任HR。
没想到,小钱上任后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解雇刘虎,并拿出了刘虎亲笔写的检讨书,作为证据。
小钱说:“本来可以一分钱都不给你的,考虑到你是老员工,还是网开一面,按正常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
刘虎这个气啊,老总太精了,原来是骗他写检讨书,好抓住“把柄”啊。
好在他们没做绝,还愿意给补偿。罢了,拿补偿走人算了,有技术在手,在哪吃不到饭?
刘虎记得补偿似乎要按自己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算,随口问了一句:“基数是不是12000元?”
“不止。”小钱微笑着说,“上个月打给你的20000元,也要计算到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里。”
刘虎一愣,点了点头,说道:“你小子有良心,那就多谢了啊。”
小钱突然沉默,良久才对刘虎说:“其实经理扣你5000块,是在帮你。本来你可以拿到26万补偿的,现在只能拿16万了。”
刘虎听后大吃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观点看法#职场#
解除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有一个“分水岭”——是否超出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根据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不过很多人不知道:劳动者月工资如果没有达到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不受“最高十二年”的约束。
1、老总提前给老刘发20000元,使得老刘的月平均工资达到13666.67元,正好稍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4500元的3倍。
那么,刘虎的经济补偿金就是4500×3×12=162000元。
2、HR坚持扣掉刘虎5000元,的确是想帮他,因为这样一来,刘虎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出来是13250元,没有达到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那么,刘虎的经济补偿金就是12000×12+15000/12×20=265000元。
所以,老总的“好心”操作,让刘虎损失了10万多元!
很多人认为无论劳动者工作年限多长,计算经济补偿时,都只能算12年,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
现实中,一些月薪只有两三千的低收入者被辞退,也按“最高12年”计算经济补偿,要么是管理者认知不足,要么是他们故意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