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欠贷被判刑(公职人员欠贷款)
2023-05-07 21:57

澳门一公务员索贿5万判刑4年半

澳门特区政府劳工局1名首席特级督察,向涉嫌违反外雇法的雇主索贿,又故意撰写虚假报告内容,企图妨碍廉署调查,被法院判入狱 4年6个月,不得缓刑。

本案发生在 2016月 11月,涉案督察在处理1宗涉及外劳的劳资纠纷时,发现资方没有向部分外劳发放每月500元的住宿津贴,部分外劳被安排的工作也不是输入时指定的工种。这名督察其后相约涉事雇主到珠海会面,提出以 5万元解决对方违规问题,但是遭到拒绝,并被雇主向廉署检举。

为妨碍廉政公署查证检举内容,这名督察故意将将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反映在卷宗的结案报告内,致使上级最终因此而作归档处理。

初级法院审理中裁定这名督查触犯「受贿作不法行为罪」、「公务员所实施之伪造罪」、以及「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合共判处4年6个月实际徒刑。这名督查随即上诉至中级法院,中级法院裁定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审判决。

这类“兼职”做不得!两名在校大学生判刑6个月,只因出借银行卡。

 

大二学生小殷、小蒲发现朋友圈一条兼职信息,只需要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就可以获得350元/天的好处费,随后他们各自办理了一张建行卡,并交给“神秘人”转账使用。然而,两人不仅并未获得“兼职费”,还因供卡涉及诈骗而最终获刑。

 

@小晚聊法 唠个嗑:

1、小殷、小蒲实在是不应该为了蝇头小利去做这种违法犯罪的“兼职”,天上不会掉馅饼,想吃免费的馅饼,没准不小心就踩进了陷阱!

大学尚未毕业,被有心坏人误导,荒了学业、误了前程,有案底就与公务员永远错过了,一些国有单位较为严格的政审,估计也很难过审。可惜!可叹!

 

2、这两名学生触犯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

这是个什么罪名呢?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给犯罪分子提供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这类结算账户,都属于此类。为了打击网络信息犯罪,尤其是诈骗犯罪,近年来,司法机关不断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帮信罪案例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但仍有很多人尚不了解这种犯罪,甚至盲目自信,以为自己这种行为并不违法,抱着一丝侥幸,挣着所谓的“好处费”,持续在违法边缘疯狂试探。试探的最终结果,可能就“凉凉”了。

 

对此案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交流。

 

民法典新规定,欠钱的人可能要坐牢

2022年欠钱不还的人可能要坐牢了。民法典的新规定,欠欠不还,申请执行后会划扣他的存款,没有的可以查封扣押。他名下的车子或者是房子,被限制高消费,记入失信名单,拒不执行,严重的还会构成拒执罪,要负刑事责任,坐牢的。而且,成为老赖之后,你的全家人都有可能被受牵连。

第一个老赖的孩子如果考上大学,学校有权拒绝录取,

第二老赖的孩子不能考公务员、航空院校或者是军校。

第三,老赖的孩子不能上私立学校,

第四,老赖未成年子女名下有财产的,可以为强制执行,

第五,老赖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有了这些新规定,今后欠钱不还的人,他还能是大爷吗?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咱们评论区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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