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2018沭阳公务员考试(沭阳公务员招聘信息网)
2023-05-07 21:57

马某的妻子周某与吴某存在婚外情,他要求吴某补偿两万元未获兑现。一天,马某携带一油桶(10L、内装汽油半桶左右)、打火机至沭阳县钱集镇钱集街吴某的自酿纯粮酒坊门市,欲与吴某丙同归于尽。马某在得知吴某躲在酒坊二楼后,遂用酒坊中斧头砍砸通往二楼锁住的铁门,吴某遂报警。民警曹某、辅警杨某等人处警期间,马某情绪激动,并向民警泼汽油,按压手中打火机。民警将马某控制,期间,马某用头部撞击辅警林某胸部,致林某胸部1处肋骨骨折,林某胸部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一审法官认为,马某携带汽油到吴某家,并扬言和他同归于尽,他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5年;当吴某报警后,他又伤害警察并造成警察伤害,他又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决他有期徒刑9个月,合并执行刑罚5年6个月。但马某感觉量刑过重就提出上诉。

马某说当时带着汽油为了要钱,吴某说要给自己2万元作为补偿的,他没有兑现,自己就带汽油上门了。但二审法院没有采纳他的辩解。马某曾打电话给吴某,表示如果钱不给,他就同归于尽,说明其有故意杀人动机;马某也着手准备作案工具汽油和打火机,并携带至案发现场,马某用酒坊中斧头砍砸通往二楼锁住的铁门,有欲杀人的客观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马某到了吴某家后,他发现吴某躲避起来,马某携带汽油和打火机的行为并没有威胁到吴某,没有给吴某造成实际损害,所以马某处于故意杀人的准备阶段而不是未遂。一审法官认为马某处于犯罪未遂状态是对法律适用错误。

不过,案发现场系酒坊,马某携带汽油及打火机作案,一旦点燃,极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其社会危害程度大,具有刑事可罚性,应对其故意杀人预备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吴某后来谅解了马某,对马某可以从宽处罚。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律也规定,对于犯罪准备阶段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二审法官最后判决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大大降低了原来的刑期了。

如果马某当时不带汽油去找吴某要钱,他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吴某和马某妻子保持婚外情是错误的,但不触犯法律,即使马某要钱也只能向妻子在离婚诉讼中主张精神损失赔偿而不是向第三者主动要钱,否则很可能触犯刑律。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