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广安考公务员考试(广安公务员报考条件)
2023-05-07 22:04

#广安头条#2022年,广安主城区5处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点!!公交路线都能到达!

为防治冬季熏制烟尘污染,切实改善广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广安主城区腌腊制品环保熏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规范腌腊制品熏制,在广安主城区周边设置5处腌腊制品集中熏制点,实行环保熏制。具体熏制地点为:

(一)城南:广安区通江三路与学府路二段交汇处官盛春天对面;

(二)城北:明发财富中心对面(滨江路北段);

(三)广安经开区: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办事处对面;

(四)枣山:广安区广高路380号建华村(火山安置房对面);

(五)协兴:兴华大道与中心大道(原广花路)交汇处旁。

二、腌腊制品采用环保设备熏制,在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规定时间内,为市民群众自用腌腊制品提供免费熏制服务,每人次不能超过100公斤待熏制品。

三、为方便市民熏制腌腊制品,公交线路均能到达集中熏制点。城南熏制点:12路公交车(国丹医院至官盛,运行时间为6:30—18:59,官盛春天站上下);城北熏制点:2路公交车(广安南站至护安小学,运行时间为6:20—18:55,邓家湾码头站上下);广安经开区熏制点:3路公交车(城北汽车站至深广产业园,运行时间为6:20—18:54,奎阁办事处站上下)、10路公交车(城北汽车站至深广人才公园,运行时间为6:30—18:50,奎阁办事处站上下)、15路公交车(广安南站至广职院医卫学院,运行时间为6:30—18:55,奎阁办事处站上下);枣山熏制点:7路公交车(新南门至枣山红庙,运行时间为6:30—19:00,建华村站或光正实验学校站上下);协兴熏制点:8路公交车(广安南站至小平故里,运行时间为6:25—18:58,协兴派出所站上下)、9路公交车(佛手山至红滩音乐公园,运行时间为6:30—18:50,协兴派出所站上下)。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广安主城区环保熏制点外熏制腌腊制品,范围包括城南片区、城北片区、协兴片区、官盛新区及广安经开区(含枣山片区)等城市建成区。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设置腌腊制品熏制点或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集中熏制点的运行维护、安全环保和疫情防控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监督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分别由广安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七、凡违反本通告规定,违规开展熏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45。

八、熏制过程中,市民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防止造成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

九、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6日起施行。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前锋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丽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委员,前锋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唐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丽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和录用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违规透露工程招标报价信息;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丽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广安市纪委监委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雷盛才违规设立“小金库”吃喝送礼、超标准接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雷盛才在担任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期间,违规决定设立20余万元“小金库”,用于处理非公务接待和购买烟酒、土特产、纪念品费用;安排或同意公款报销接待时违规购买土特产、喝茶、唱歌等费用共计2.2万余元;收受工程承建商徐某以拜年名义所送现金2万元。同时,雷盛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雷盛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违纪所得已收缴。

某些机关能把精力放在大案要案上么?//@孙丑妞:“我只是在蒸桑拿,啥也没干啊”四川广安,男子段某与两位好友一起到洗浴中心消费,期间三人各自选了不同的服务项目,可就当段某还在蒸桑拿时,就被警方查处了。事后,警方认定段某嫖娼并拘留5日。对此,段某认为自己啥也干,遂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事发当天,段某与好友贾某、陈某一起开车外出办事。中途,贾某感觉身体乏困,遂提议到洗浴中心“耍”会儿,并请大家按摩。对此,段某和陈某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三人洗完澡后,就被服务员安排到了不同的房间。紧接着,女子杨某来到了段某的房间询问是否按摩,段某问有什么服务,杨某说有“A套餐”和“B套餐”。 听到这样的话,段某就怀疑女子是想提供非法交易,于是就说自己想做个“A套餐”,让杨某等一会,自己先去蒸个桑拿。 随后,女子杨某就坐在床边看电视,可当段某还在蒸桑拿时,警察就进来了。紧接着,段某等三人就被带至派出所处置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5千元以下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或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由于段某未实际交易,因此被认定情节较轻的,故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可对此,段某却不认同。 他认为自己压根没有想和女技师发生交易的想法,另外自己也没付钱,不能按照嫖娼处罚。随后,段某就申请了行政复议,但却拒绝了。 无奈之下,段某就将公安机关起诉至了法庭,他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显然,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行政诉求,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举证的内容主要分三大部分:其一,是事实证据;其二,是法律依据,其三,是程序性证据。 对此,公安机关提交了一下证据: 1、洗浴中心提供的所谓套餐,就是变相的卖淫服务。而段某既然接受服务,不论是选择“A套餐”还是“B套餐”,均表明其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 2、女技师杨某承认自己所谓的套餐,就是提供色情服务。虽然段某并未与杨某发生关系,但只是还没来得及而已。 以上两点,可以证明段某存在嫖娼的事实。 3、段某虽然没有和杨某商讨价格,但价格是洗浴中心单方制定的,接受了服务,也就表明价格已经谈好。 4、卖淫嫖娼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警方当天的行动,也是正常的执行公务,全程有执法记录仪拍摄,程序等都合规合法。 不过,段某敢起诉行政机关,自然是有十足把握的,他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一、去洗浴中心不是自己的想法,事先也不知道该洗浴中心是否存在色情服务,自己没有去嫖娼的主观故意。 二、好友贾某提议的“耍”仅仅是指做按摩,当自己被女技师询问是否要服务时,自己也只是要求按摩而已。 三、自己在怀疑女技师要求非法交易时,自己特意选择了价格更低的“A套餐”,试图规避。说明自己压根没有那方面的想法。 四、自己确实没有跟女技师发生关系,且来洗浴中心消费是贾某请客,自己也没付一分钱,这怎么能算是嫖娼呢? 而由于行政诉讼,对违法事实的证明要求比较高,适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主客观相结合的证明标准。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认定行政行为证据不足,法院应当予以撤销。这是法律对存疑无罪以及存疑不处罚的具体规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嫖娼行为事实不清,故判决公安机关撤销对段某的行政处罚。 不过,虽然段某胜诉了,但我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违法的事情,即便再隐蔽,也总有被抓的一天! #律师来帮忙#

法子妞

“我只是在蒸桑拿,啥也没干啊”四川广安,男子段某与两位好友一起到洗浴中心消费,期间三人各自选了不同的服务项目,可就当段某还在蒸桑拿时,就被警方查处了。事后,警方认定段某嫖娼并拘留5日。对此,段某认为自己啥也干,遂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事发当天,段某与好友贾某、陈某一起开车外出办事。中途,贾某感觉身体乏困,遂提议到洗浴中心“耍”会儿,并请大家按摩。对此,段某和陈某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三人洗完澡后,就被服务员安排到了不同的房间。紧接着,女子杨某来到了段某的房间询问是否按摩,段某问有什么服务,杨某说有“A套餐”和“B套餐”。 听到这样的话,段某就怀疑女子是想提供非法交易,于是就说自己想做个“A套餐”,让杨某等一会,自己先去蒸个桑拿。 随后,女子杨某就坐在床边看电视,可当段某还在蒸桑拿时,警察就进来了。紧接着,段某等三人就被带至派出所处置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5千元以下处罚;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或500元以下罚款。 最后,由于段某未实际交易,因此被认定情节较轻的,故被处以拘留5日的处罚。可对此,段某却不认同。 他认为自己压根没有想和女技师发生交易的想法,另外自己也没付钱,不能按照嫖娼处罚。随后,段某就申请了行政复议,但却拒绝了。 无奈之下,段某就将公安机关起诉至了法庭,他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显然,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行政诉求,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作为被告的公安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举证的内容主要分三大部分:其一,是事实证据;其二,是法律依据,其三,是程序性证据。 对此,公安机关提交了一下证据: 1、洗浴中心提供的所谓套餐,就是变相的卖淫服务。而段某既然接受服务,不论是选择“A套餐”还是“B套餐”,均表明其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 2、女技师杨某承认自己所谓的套餐,就是提供色情服务。虽然段某并未与杨某发生关系,但只是还没来得及而已。 以上两点,可以证明段某存在嫖娼的事实。 3、段某虽然没有和杨某商讨价格,但价格是洗浴中心单方制定的,接受了服务,也就表明价格已经谈好。 4、卖淫嫖娼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警方当天的行动,也是正常的执行公务,全程有执法记录仪拍摄,程序等都合规合法。 不过,段某敢起诉行政机关,自然是有十足把握的,他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一、去洗浴中心不是自己的想法,事先也不知道该洗浴中心是否存在色情服务,自己没有去嫖娼的主观故意。 二、好友贾某提议的“耍”仅仅是指做按摩,当自己被女技师询问是否要服务时,自己也只是要求按摩而已。 三、自己在怀疑女技师要求非法交易时,自己特意选择了价格更低的“A套餐”,试图规避。说明自己压根没有那方面的想法。 四、自己确实没有跟女技师发生关系,且来洗浴中心消费是贾某请客,自己也没付一分钱,这怎么能算是嫖娼呢? 而由于行政诉讼,对违法事实的证明要求比较高,适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的主客观相结合的证明标准。 《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认定行政行为证据不足,法院应当予以撤销。这是法律对存疑无罪以及存疑不处罚的具体规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段某嫖娼行为事实不清,故判决公安机关撤销对段某的行政处罚。 不过,虽然段某胜诉了,但我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抱着侥幸心理去做违法的事情,即便再隐蔽,也总有被抓的一天! #律师来帮忙#

院长带头腐,导致医院“全链条”腐败

,时长09:14

视频来源: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委

案例

2020年11月,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财务科长、会计谭旭来到县监委主动投案,交代其挪用上千万公款用于网络赌博以及收受药商好处费的犯罪事实。谭旭的投案,揭开了该院院长张晓明的贪腐黑幕。随后,该院多名关键岗位人员被立案审查调查。

2003年10月至2020年11月,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张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医疗器械及卫生耗材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1600余万元;他与财务人员沆瀣一气,多次套取医院公款共计80余万元;张晓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6月,张晓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说纪

“没有我的关照,他们在医院做不成生意,想赚更多的钱也是不可能的,而且他们给我的钱,也是从利润当中拿出来的,所以我觉得收钱心安理得。”留置期间,谈及收钱的原因,张晓明对办案人员这样说道。也正是这样扭曲的人生观、价值观让他一步步走向破纪违法。

经查,张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共计1600余万元。如此巨额赃款,第一笔是从3000元开始的。

张晓明在广安市邻水县九龙中心卫生院担任工会主席时,就认识了药商左某。在张晓明担任该卫生院院长后,左某找到张晓明,送上3000元好处费,希望其在药品进院审批、药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约定给予张晓明回扣。

随后,他们之间的接触变多,左某对张晓明有求必应,张晓明和家人不管何时找左某要钱,左某都想尽一切办法满足。正因如此,张晓明认为左某是一个可靠的“合作”对象,两人的关系逐渐牢固。

张晓明调任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后,默许左某挂靠多家医药公司向医院供药,十几年间,依靠着张晓明的关系,左某向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销售药品9000余万元。

有了左某的先例,药商们纷纷想跟张晓明搞好关系。某医药公司副经理陈某某听说张晓明爱好篮球,就经常邀请他到成都、深圳等地观看篮球比赛,逐渐成为其“圈内人”,医药生意越做越顺。陈某某也“投桃报李”,按约定奉上回扣,连张晓明每日必服的药品都免费供应,以细水长流的方式进行“感情投资”。

上梁不正下梁歪。张晓明“带头腐”,带坏下属“共同腐”,开高价药、拿回扣成了该院公开的秘密。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这起腐败窝案中,收回扣已经成为全院“心照不宣”的约定,院长收取10%的回扣,财务人员、库房管理员收取2%的回扣,临床医生、护士收取15%的回扣,形成了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腐、支付货款财务腐、药品入库库管腐、处方开单医生腐的“全链条”腐败。

除了大肆收受药商回扣,张晓明还把手伸向了医院公款。

他以公务开支为由,安排财务人员通过修改数额、虚增领取人员等方式,套取资金80余万元,其个人分得30余万元。

在张晓明的“言传身教”下,财务人员也有样学样,肆无忌惮地侵吞医院公款。

该院财务科原科长、会计谭旭就是其中的典型。在张晓明放任下,医院财务管理状况十分混乱,谭旭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先后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截至目前,该案已留置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全院41名干部职工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纪款180余万元。

沉疴需猛药。邻水县深刻汲取第二人民医院案的沉痛教训,将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相结合,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十大行动”,制定完善财务管理类、工程招标类、药械管理类各项规章制度17个,梳理廉政风险点124个。在查处腐败窝案的强大震慑和主动说清问题的政策感召下,截至2021年5月底,仅邻水县人民医院、邻水县中医医院、邻水县妇女儿童医院就有320人主动说清问题,上交违纪款400余万元。

办案者说

收取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回扣是医疗卫生系统腐败的常见形式,如果监督监管不到位,医院“一把手”、财务、药学、库管等关键岗位人员以权敛财、权力寻租等问题就极易发生。在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案件中,“一把手”腐败,导致了“全链条”失守。这个案件警示我们,要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一把手”监督,发挥“头雁效应”,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聚焦关键岗位、重要环节,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监管空白点。

——广安市邻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蒋凌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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