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廖入室打人事件发生至今也记不清是第几天了,每每刚想忘却的时候却又一次又一次在头条推送的新闻中看到,想无视可良心又不允许假装愚昧!简单表述一下近几日的感受吧,以正所谓的“不吐不快”
1.浏阳廖,委任主任以来。长期行为不检点,毫无公德心,劣迹斑斑已公开的信息均足以证明了。然而,就是这样这个低级的人当地监察机关,组织机关形同虚设,长期不察,实在耐人寻味。
2.浏阳廖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机关的处理结果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仅仅以开除党籍,行政九级降为十级(仅降一个无关痛痒的级别)想草草了事。要知道开除党籍对于此类人员本就早该如此的!理应查相关监察部门的渎职行为。
3.浏阳廖,纠集安保人员入室是强制入室还是经允许的这个尚且不论,至今警方也没能拿出有效证明。但是,浏阳廖纠集安保人员3人围殴受害人却已是不争的事实,打人之时还不间断的言语侮辱、谩骂也是确有其事。即使如此,又怎会不违反刑法。要知道,单凭侮辱谩骂他人就已涉嫌诋毁罪。
4.浏阳本地到底为何不严惩廖,不追究刑责。难道整个浏阳没有知道刑法也是国家四大基本法之一吗?非常想知道浏阳本地在普法时自己有没有先学学?!怎好意思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几个字说出口,不然又怎么自身做责让普通百姓诚服守法。
最后,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门外汉,请教各位条友一个问题:到底是刑法大,还是公务员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