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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公务员 资格复审(浙江 公务员 资格复审)
2023-05-08 18:48

#宁波头条#【宁波江北区一干部,在退休三年后被查】

最近,宁波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邵志芳,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接受宁波市纪监委审查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邵志芳出生于1959年4月,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他已于2019年5月退休。

据悉,邵志芳退休前主要在江北区内任职,曾任甬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文教街道党工委书记,甬江街道党工委书记兼湾头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江北区政协副主席,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有网友评论,邵志芳的被查再一次说明,反腐一直在路上,“退休”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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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文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史文清,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9次受贿11.8万元,检察院不起诉?胡某系宁波某派出所副所长,2018年1月至8月时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安保业务上谋取便利,先后9次收受贿赂款共计11.8万余元。

2019年9月,胡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受贿的事实,退还全部事实,并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

检察院认为,胡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认罚,不需判处刑罚,故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院并非都要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主要有三类,即绝对不起诉(没有犯罪事实)、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和相对不起诉(情节轻微)。

所以,从刑诉法的规定来看,检察院确实有权对胡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本案的不起诉决定是否合理,我想,这是值得商榷的。

但相对不起诉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那就是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于处罚。之所以对行为人不起诉,或者免除处罚,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行为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

胡某是否属于这种情形呢?八个月时间内,受贿11.8万,也就意味着评论每个月都有一万余元的黑色收入,说明胡某的主观恶性并不小,而且在八个月内九次受贿,也可以说明这一点。

因此,窃以为,胡某并不属于“情节轻微”这一条件,不宜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反观另一起案例。

安徽宣城某派出所副所长洪某受贿14.3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

洪某具有哪些情节呢?洪某在到案后,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与胡某的表现何其相像?

对于一个九次受贿,受贿金额已经远超入罪标准的行为人来说,检察机关却给了他一个无罪之身,经济上毫发未损,与一向强调的“从严治警”以及“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力度相悖。

我同意“刑法不应该冷冰冰”的说法,但我们应当意识到,对个案的处理结果,会对其他人起到引导作用,这种作用既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

对犯罪行为人过于包容,起到的作用必然是消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会好的。

#宁波头条# #宁波# #宁波身边事#

【#史文清被提起公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文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史文清,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新华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委原书记褚孟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浙江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最高检权威发布#【史文清被公诉!涉嫌受贿、 非法持有枪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史文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史文清,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史文清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依法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史文清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宁波卫健委是否认真地从复了,当心黑心核酸机构出假阳性,非常必要复查公告。

会晓天下事

宁波单位筛查再次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 宁波市刚刚发布12月3日最新疫情通告,新增本土阳性确诊病例23例,无症状感染者38例! 其感染者为集中隔离、卡口拦截、居家隔离、单位筛查人员中发现! 宁波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发布其活动轨迹: 宁波火车站、海曙高桥新庄村322号、慈溪市莎特聚伟材料有限公司、佳又佳超市、余姚北火车站、慈溪匡堰镇龙舌村171号、余姚盐业大楼、余姚市泗门镇东欣佳苑小区1栋、镇海区澥浦镇中星村162号、南化建食堂。 隔壁小厨、海曙高桥新庄村322号、高桥镇古庵村阜阳早点店、鄞州中兴路67号联邦公馆全季酒店、固始土鹅锅、慈溪龙山镇范市人民路53号、余姚市阳明街道丰乐路67-69号、 其感染者涉及了,食堂、小区、酒店、公司、早点餐饮、超市、火车站等等一些人员流量比较大,流量比较频繁的区域! 必须要全面布防了,第一时间密接人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全力排查疫情风险! 单日新增阳性感染者61例,涉及的风险区域已经第一时间做到精确划分,社会面无新增病例报告,疫情防控形势全面向好,宁波的防疫精准快速,诠释了科学防控,务必全力以赴,集中所有防控力量,全速全面的实现清零,要坚持,不放松,相信宁波的防控能力,宁波加油! #宁波头条#

宁波市海曙区四级调研员宋文夫被查

宁波市海曙区四级调研员宋文夫接受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宁波市海曙区四级调研员宋文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宋文夫简历:

宋文夫,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共青团宁波市鄞州区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青团宁波市鄞州区委书记、党组书记,宁波市鄞州区章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区委两新工委副书记(兼),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来源:海曙区纪委监委

浙江省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灿焕被提起起诉

近日,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灿焕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灿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冯灿焕利用担任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浙江检察)

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委对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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