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成都招警(成都市警察招聘公告)
2023-05-18 11:12

#党的二十大精神# 【 恪守我的从警初心 】#公安心向党 护航新征程# 成都公安,一个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队伍,无数前辈用青春书写从警华章,用行动践行从警誓言,用汗水担当从警使命,用生命恪守从警初心,生动展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新时代人民警察风采,是“人民公安人民爱”的生动诠释。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催人奋进、砥砺前行的一年,对我也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百年栉风沐雨,奋斗正值青春,我的从警生涯才刚刚开始。详情:网页链接

【四川唯一入选者!成都“钉子交警”邵军涛获评全国“最美公务员”】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际,经推荐遴选,12月2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公布“最美公务员”评选结果,32名同志被评选确定为“最美公务员”,来自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分局的一级警长邵军涛入选。据了解,邵军涛此次入选全国“最美公务员”,是四川唯一入选者。26年来,他始终如一坚守在成都市“人民南路”中轴线上,在3.54平方公里警务区里留下了41万公里、可绕行地球10圈的巡逻轨迹,被战友和群众亲切地称作“钉子交警”。邵军涛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9次,先后荣获四川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四川省“十大最美警察”“四川省先进工作者”“中国好人”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6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成绩突出个人。(红星新闻)

【成都公安进京观礼民警代表贺全胜:这份荣誉属于每一位成都警察】#小布播报#7月1日进京观礼,今天,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青羊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贺全胜便回到了工作岗位上。除了在成都天府广场巡逻,他还带领民警重温了入党誓词。贺全胜说,作为公安英模代表进京观礼,他感受最深的是“忠诚”二字重千钧。在充满挑战的公安工作中,要不断根植对党忠诚的红色基因,每一名公安民警都应该将“四句话、十六个字”总要求注入灵魂、融入血脉。锦观新闻

前天,四川成都,一男子当街持刀欲伤人,被一名执勤辅警发现。辅警赶紧上前制止。不料这名男子持刀欲袭击辅警,辅警用电动头盔反抗。这时,有热心市民拿出铁锹,上前协助辅警。辅警也找来铁锹,和热心市民合力。另一位热心市民捡起路边的铁广告牌赶了过来。越来越多的市民聚集在路边。最后凶手被大家制服在地上。民警现场帮忙组织群众表示感谢。

事发后,当地警方发布通报显示,肇事者为45岁男子王某某,全程无人受伤。但辅警在停车过程中被王某某划伤,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整个视频真的很感人。男子作案时,辅警手无寸铁,但仍敢上前制止,完全不顾自身安危。男子将刀对准辅警后,辅警没有转身就跑。相反,在带着头盔抵抗的同时,他们寻找机会制服袭击者,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周围群众也可以不顾自身安危,寻找合适的工具帮助辅警。而且这些热心市民不是一个两个,所有能提供帮助的都冲上去了。看到蜂拥而至的群众,他们真的不得不感受到警民情怀!

2.关于凶手王某某为何持刀伤人,目前尚无报道。

但并不是所有的持刀犯罪都会构成犯罪,因为如果是故意伤害罪,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伤害的后果来认定。

只有在受害人受轻伤以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只是造成被害人轻伤,只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最高只能是十五日拘留。而且,必须有故意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特殊情况。否则最高只能是拘留十天。

但由于辅警及时制止,王某某还没来及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在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某有其他犯罪故意的情况下,恐怕不能犯故意伤害罪。

然而,当警察通知他时,他们称王为犯罪嫌疑人。为什么?

这是因为,即使王之前的持刀伤人行为不构成犯罪,在辅警上前制止后,他又转而持刀伤人辅警。当时辅警的行为属于执法行为,在法律上等同于警察。

去年,我国刑法增加了袭警罪,规定:“暴力袭击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碰撞,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里,不要求行为人对警察造成轻伤。而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伤害行为,就可以构成犯罪。

因此,王的行为已经涉嫌袭警,很可能是严重危害民警人身安全的特殊案件,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3.在此次事件中,这些热心人的行为既是见义勇为,也是正当防卫。即使他们的行为对王造成了伤害,他们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而且,他们的行为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

如何看待此次事件中辅警和群众的表现?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大家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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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警察节# 今天是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来自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民警@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 用一幅故事长图漫画,表达出自己对人民警察的理解和对他们辛苦付出的感激。祝各位战友们节日快乐![鼓掌][鼓掌][鼓掌]#法治人文# @四川长安网 @法治四川 @四川观察

成都防疫抗疫又传好消息:又一中风险区降级为低风险区,到今天(3月7日)共解除6个中风险区。

#成都头条# 经省、市专家综合评估和四川天府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丽景苑小区,从3月7日起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同时,解除相关封控区和管控区的封控管理。

目前,成都共解除中风险区6个。我相信剩下的8个中风险区,离解除封控管理的日子也不远了。

自2月21日出现第一例病例来,短短半个月时间,就取得了这次防疫抗疫初步胜利,这就是成都的速度。

当然,根战斗在第一线的医务人员、志愿者和人民警察的辛苦、付出是分不开的。

#成都疫情# #疫情最新情况#

有网友投诉成都交警七分局二支队海昌路口交警,处理事情态度恶劣!

该网友在10.20早上骑自行车经过海昌路与梓州大道路口,交警在路口吼着下来推,下来推,刚开始没意识到,后来意识到是在人行道上后,下来推车,但是分局的交警同志过来劝导,一副拽得很的表情,还说什么只配骑自行车,完全一副骄傲蛮横的态度。

请领导做好宣导,人民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群众有违规现象,也应当文明劝导,而不是一副高高在上,态度蛮横,难道骑自行车就不能被好好劝导?

官方回复,交警七分局属地二大队将加强全体人员工作培训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凡事“请”字在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最后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所提出意见和建议。

8月8日下午17时许,四川成都,一名男子在大马路上持刀威胁一女子时,女子被吓得拨腿就跑,男子在追赶该女子的过程中,被正在路上执勤的交警发现。交警随即拿起头盔防身,并迅速上前喝止该男子,马上把手上的刀放下。

不曾想,该男子随即持刀挥向交警,交警边后退边通过对讲器,向同事请求支援。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名热心的大爷手持两把铁铲,出现在交警身旁,

大爷递给交警一把铁铲后,两人合力对付持刀男子,男子连忙后退并挥舞着手中的刀,抵挡两把铁铲的进攻。

过程中,又有一名身穿黑色背心的男子,手持一块铁制广告牌冲向前,与其他几名赤手空拳的热心群众,将男子制服。

事后交警因脸部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行凶男子被赶到现场的其他民警制服。交警在住院治疗期间,特意感谢了当时及时出手相助的热心群众!

1、看完视频后,网友不禁感叹道,还好有那么多热心群众,及时出手相助,尤其是那位拿着两把铁铲,迅速赶到交警身边的大爷。如果不是他及时赶到,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在这里,笔者也要为交警和几位勇敢、热心的群众点赞!正是因为他们及时出手,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也挽救了很多家庭,同时包括行凶男子的家庭。

2、虽然未造成人员轻伤以上,男子的行为也构成犯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被害人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有人认为,男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实则不然!此罪是结果犯,即只有造成被害人身体所受损伤为轻伤及以上的后果,才构成此罪。轻微以下的,只能治安处罚。

但是,刑法第277条第5款同时还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人民警察的,即便没有造成人民警察受伤的严重后果,也应当以袭警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若使用管制刀具等手段,严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应当加重处罚,处3-7年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视频已经很清楚了,男子不仅袭警,还持刀具将警察砍伤,也就是说,该男子的行为,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强调一点,如果袭警致重伤,那么就会因故意伤害致重伤,最高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同一重罪处罚原则,以故意伤害罪追责。意思就是说,致重伤时,故意伤害罪可判更重些。

3、《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第2条明确指出,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

综上,私以为,严惩行凶男子的同时,主管部门还应当为勇敢与歹徒搏斗的几位热心市场,申请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能量!

最后,再次为交警及热心群众点赞!#头号周刊#

来源:娟姐看法

他拿刀,我怕他伤到群众。四川成都在一街头上,一男子手持菜刀追赶路上的女子,正巧一名交警在路口值班,情急之下拿起了头盔吸引了男子注意,这名男子于是持刀向交警挥舞。

在这紧急关头,一名路人拿着铁锹出现了,同时递给了交警一把铁锹,接着又上来一名男子手持广告牌,几名路人合力将持刀男子制服,而此时这名交警面部已经被男子砍伤流下了血,经送医后并无大碍。

不知道这名男子为何要持刀在大庭广众之下挥舞,而且还追砍女性,在遭遇制止后,又持刀伤害民警,这种行为太恶劣了。

涉事男子将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首先,当男子持刀挥砍路人时,交警上前制止,男子又持刀挥舞,造成这名交警受伤,因此可以认定涉事男子的行为具有袭警的性质,根据《刑法》的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这名交警面部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以上的后果,对此也是可以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的。

但事实上,男子的这种行为,是对不特定的人实施伤害,更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因此此时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妥当。

最终涉事男子将会面临什么样的惩罚,还是要看他造成的危害后果了,如果造成了有人重伤以上,那么就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造成的后果尚轻,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可以肯定的是,涉事男子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要比故意伤害罪或者袭警罪要严重的多。

涉事男子持刀挥砍路人,至少也有犯罪动机吧,到底是怎样的原因诱使男子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目前尚在调查中,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这危险的时刻,有路人及时站了出来合力将涉事男子制服,这是一种高尚的见义勇为行为,值得称赞,不仅保护了这名交警,更是保护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安危。

而路上遇到这种事情时,在没有器械可以反击时,尽量不要空手贸然上前,以免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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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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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男子持刀追砍女生 交警拿头盔阻止#

#成都头条#感恩110[碰拳][鼓掌]:“有危请找110”,是危急难险时的联想。太平日久,有人认为动乱已与中国绝缘,安定生活是理所当然,其实因有“可爱的人们”,在流血牺牲和坚守护航。今是第二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又逢吃着“腊八饭”,居安思危懂感恩,特发记录的人民警察及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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