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23-05-18 20:43

高考丨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2022高考季#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六)嗅觉不迟钝;

(七)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九)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十)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第十四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表:

(见图二)

(资料来源:摘自《四川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公务员体检标准,不检测乙肝

入职体检,血压一关可能让你功亏一篑、前功尽弃。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二条规定: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通俗地讲,高压低于140,低压低于90才合格。理想的血压是低压80高压120。

在人们的印象中,高血压往往都是中老年人才会有的疾病。实际上,现在高血压已经越来越低龄化了,肥胖缺少运动、经常熬夜、频繁吸烟喝酒、经常吃烧烤和腌制食品都有可能引起血压升高。虽然一般不会特别高,但是超标就前功尽弃了。

每年都有考生体检时因血压高不合格,憾失到手的工作机会。如果你血压偏高或异常,建议在体检前半年内戒烟戒酒,规律作息,必要时遵从医嘱,服用降压药。当然,如果应急,体检前也可服用降压药,避免出现超过规定的血压。

我们在加紧备考的同时,切莫忘记了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考前留足时间先去体检,发现身体有问题及时治疗,做到有备无患,不留遗憾!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5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告。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了解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部分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将在面试前或考察过程中对报名应聘人员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说明。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者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2年2月18日

#广东省考#

2021广东茂名市考录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录职位拟录用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请考生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总成绩、排名情况及是否入围体检。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茂名考区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见附件1、2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工作分两批进行。体检时间:2021年5月8日(第一批)、5月9日(第二批)。统一集中地点:茂名市中心广场(即茂名市油城五路市委大院正门对面)(路线图详见附件3)。

三、体检

(一)体检报到

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按公告的批次和时间)上午7: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男生480元、女生500元),到茂名市中心广场集中后,抽签确定体检医院。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集中地点,体检当天报到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前往。因防疫要求,请考生报到时配合测体温和“粤康码”检查工作。对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体检标准

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在检查完粤康码后,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结果公布前不得向体检工作组以外人员透露体检序号和体检医院信息,违者将取消体检资格或录用资格。

2.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3.有近视的考生体检当天请自备眼镜,方便矫正视力的检查;建议体检当日穿着宽松服装,以方便体检;不要佩戴任何饰物,以免影响X光项目检查;尽量不要化妆,以免影响医生对身体状态的判断。

4.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当场复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不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考生,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上述项目在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五)考生离场

体检完毕,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交回序号牌后领回代保管物品,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六)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由招录机关向报考者公布。

(七)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程序和要求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见附件4)及体检标准(见附件5-9),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体检环节。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体检。体检环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环节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到和体检过程中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考生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可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如有疑问,可致电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668-2838252。

来源于: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9日

原标题:茂名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10429

2021山西朔州平鲁区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体检公告

按照《平鲁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

二、体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平鲁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2寸红底免冠近照1张;

2.体检费用:按照体检机构收费标准,考生自理。

三、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2年3月21日上午8点

体检集合地点:平鲁区党务中心一楼大厅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报到后所携带手机统一上交,不准另行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水8-12小时,保持空腹。

3、考生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招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聘用。

5、检查当天请着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

6、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7、在体检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现场陪检人员,体检完毕后把体检表交回体检科,以便建档。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报到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手机健康码绿码(须显示姓名、身份证号)和绿色通信行程卡。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体检。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联系电话: 13753088596

平鲁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领导组

2022年3月16日

国考公务员体检真的有很多人没通过,梦断最后一刻。努力了一年,功败垂成,心有不甘,又无可奈何。公务员考试既考察笔试面试综合素质,还对身体素质提出了要求。大家备考期间,务必珍惜爱护自己的身体。一般常见的体检不合格主要是以下几点:

血压超出范围(万万没想到,这个居然排第一)

视力不合格(特殊岗位)

肝功能常规检测中谷丙转氨酶超出范围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

血检中白细胞、血小板超出范围

其他原因(一般都是体检查出来自己不知道的某种疾病,平时应该多做体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参考图2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参考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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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吴某参加公务员考试第一,却被拒绝录取。原因是经三次体检后,吴某被黄河水利委员会告知被检出“梅毒”。吴某不服,自行查询第二次体检结果,河南省人民医院检测显示:梅毒为阴性。于是要求单位复检,被拒绝。

单位负责人称:对吴某进行了三次检测,第一次和第三次为阳性,第二次为阴性,代表其梅毒正在发作阶段,结果没有问题。

如今双方各执一词,孰是孰非。吴某的复检要求是否合理,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本案?我们来聊聊本起事件。

根据人社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18条规定: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所以如果吴某检测出为梅毒,那么属于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如果因为体检不合格,而没有被录用。考生有要求复检的权利吗?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如果体检不合格,考生有权申请复检。如果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在本起事件中,吴某第二次体检是合格的,符合标准的。估计是单位要求其进行了第三次体检,第三次体检又显示不合格。吴某有权要求复查吗?对于这种情况,法规没有作出规定,这就造成双方争议的关键。

其实本着人性化的处理,从公平角度出发,我认为应当给吴某再次复检的机会。最关键的是,梅毒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影响公务员招考,更影响的是吴某个人名誉。吴某认为自己洁身自好,不可能得这个病。所以更需要复检,这样的招考结果才更让人信服。

各位网友,你们对此事件怎么看?#三次体检后 公考第一被拒绝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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