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三三三理论
2023-05-22 18:13

三名男子醉酒女子,交替性交后,女子向三人要求100元买避孕药,三人付100元后,双方结束协商。 一位知道该女子被强奸的人说,该男子交出的钱不是强奸。 看看法院是怎么判断的……

  贵州六盘水事件。 刘先生,男,1996年出生,高中文化,在广州打工。 去年4月6日晚11点,刘先生刚从广州回到六盘水,朋友邀请他去钟山区的一家酒吧迎风把灰尘洗掉。 前段时间,朋友带着女陈来了,陈来之前在其他酒吧大量喝酒,很兴奋。 (资料来源: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小陈坐在小刘旁边,但意识渐渐不清醒了,就躺在小刘身上。 散场后,朋友大吵大闹后,刘某答应送女人回家。 但是,刘先生没有送女性回家,而是带她去了酒店的房间,女性在昏迷中发生了性关系。

  随后,刘某给朋友王某、张某发信息,告诉他俩有艳遇,问他俩能不能一起来。 王某、张某马上赶到酒店,与昏迷中的女性发生了性关系。 在这期间,刘先生还拍摄了录像。

  结束后,女性醒来,拿起手机拨打110。 电话接通后,该女性只说“被强奸了”就挂断了电话。 然后给三个人钱买避孕药,要求删除拍摄的录像。 否则,有必要让警察知道详细的地址。

  刘先生在微信上给了一个女人100元,然后把手机给了一个女人,删除了视频。 一切结束后,双方协商,不再追究此事。 女方三人必须赶紧离开。 否则必须报警。

  3人离开后,女性向警察报警。 警方逮捕3人受审后,检方以强奸罪对3人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判处10年以上徒刑。

  一三个人会犯强奸罪吗?

  男刘先生主张,在酒吧里,女性靠在自己的手臂上,在做爱的时候,女性也没有反抗,不会被强奸。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许多人对法律的理解只停留在罪名本身上,认为强奸罪一定是强制性的,无视女性的反抗。

  实际上“强奸”的定义比较广泛,如果违背女性意愿进行性行为,无论是否采用暴力,都将成为强奸罪。 例如,只要女性不是以酗酒、昏迷、睡觉等状态乘坐,或者以威胁的形式,也就是说女性和你做爱是自愿的,就属于强制的。

  在本案中,明显有3人因醉酒而轮流做爱,被定为强奸罪。

  二、女方以后要钱,构成强奸吗?这也是本案中刘某主张自己不强奸的理由之一。 很多人对这一点误解非常深,为此犯了大错的人也不少。

  以前有这样的例子:男人乘虚而入,与女人发生酗酒性关系,后来女人向他要钱,付了3000元后,他认为两人已经发生了卖淫嫖娼关系,并辱骂了该女人。 女方报警,最终被认定为强奸罪并判处3年有期徒刑。

  事实上,刑法理论认为事后的一切行为都不会改变事发时的情况。 就强奸罪而言,无论事后女性是否想要钱,男性是否给了钱,甚至双方达成什么样的协议,只要在做爱的时候被强迫,强奸罪的性质就已经确定了。

  就本案而言,事后女方索要钱财,说是用来买避孕药的,所以不能认定女方和男方是妓女交易。 无论是女性直接要求补偿,还是要求10万、20万,都不影响强奸罪的定性。

  三三三个人要被判几年?

  许多人都没有想到,无形的事件会导致三人都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严重后果。

  根据《刑法》236条,强奸妇女或奸污幼女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杀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或强奸幼女的人较多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两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污未满十岁的幼女或者危害幼女的;

  (六)对被害人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以上(四),两人以上轮奸的,开始刑期为十年。

  在本案中,刘某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后,就此结束,即使被追究责任,一般也只是被判处3年徒刑,但联系朋友王某、张某到酒店轮流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已经构成两人以上的轮奸。

  最终法院认定,3人违背女性意愿做爱,构成强奸罪,与女性交替性交,有轮奸情节,应当受到重罚。 认定刘某为主犯,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王某、张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

  四、这件事我们能得到什么样的警告?

  1、为了认识强奸罪后果的严重性,该案被定罪的,至少有三年、两人以上有轮换情节的,至少判处十年。 为了避免入狱,还是洁身自好,坚决不拿不该占的“便宜”东西很重要。

  2、强奸的事实一旦发生,就不会因事后的任何行为而改变。 如果女性追究责任,一定会被判刑。 所以,不要有事后给钱,事后女方收钱敲诈等想法。 最好的方法是避免那种情况。@幸运的罗暖暖 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看法? 欢迎参加消息讨论。 #情感#

发表评论
0评